觀點網訊:縉雲縣人民檢察院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對涉案的徐某甲等四名被告人提起公訴。
據辦案機關查明,涉案團伙流竄於多個鄉鎮集市,以“廣告宣傳、登記送禮”為名,準備雨傘、牙刷、染髮劑等小禮品,專挑老人下手。
縉雲縣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主任王慧琴介紹,拿到老人手機後,團伙用手機號發起社交賬號註冊,讀取短信驗證碼完成實名認證,開通帶支付功能的賬號,註冊後刪除驗證碼短信,再將賬號打包出售牟利。
每註冊成功一個賬號,擺攤人員就能從上線拿到50到60元左右的報酬,整個過程老人毫不知情。
縉雲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四人違反國家規定,非法向他人出售、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分別判處三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