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積金中心:物業費裝修費可提取 10月21日起施行 2026-10-21 13:38 物業服務住房公積金天津 天津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通知,明確自住住房物業費、裝修費可提取住房公積金,自2026年10月21日起施行。 觀點網訊:10月21日,天津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於自住住房物業費裝修費提取住房公積金有關政策的通知》。 通知明確,天津住房物業費、裝修費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自2026年10月21日起施行。 免責聲明:本文内容與數據由觀點根據公開信息整理,不構成投資建議,使用前請核實。 審校王天微 打開微信「掃一掃」分享給朋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