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0月14日,佛山市公安局發佈公開徵求《佛山市戶口遷入登記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意見的通告,擬進一步放開放寬落戶限制。

此前於2024年5月,佛山已放開購房入戶,高明區無房也可入戶。本次政策調整旨在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戶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計互認,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

根據徵求意見稿,穩定居住就業入戶滿足以下條件之一即可:一是在佛山持有自有合法產權住宅房屋,可直接入戶;二是在大灣區內地九市合法穩定就業滿3年,其中最近2年連續在佛山就業,且已辦理居住登記;三是在佛山高明區辦理居住登記連續居住半年以上,或在高明區穩定就業且已在灣區其他八市居住登記滿半年,可申請入戶高明區。上述情形下,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隨遷。

人才入戶方面,滿足以下條件之一可申請:一是畢業兩年內的全日制大專及以上畢業生,申請時在佛山繳納社保;二是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中級及以上職稱或高級工及以上技能等級,男50週歲以下、女45週歲以下,連續繳納社保滿6個月;三是經組織、人社部門調動、錄用到佛山工作;四是持優粵佛山卡A、B、C卡(柔性人才除外)。

親屬投靠入戶方面,被投靠方為佛山戶口且在本市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父母可投靠;以共同居住生活為條件,允許1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投靠照料父母。

值得關注的是,2025年末佛山全市常住人口達979.19萬人,較上年末增加9.3萬人,距離千萬人口僅差約20.81萬人。此次落戶門檻放寬,有望持續吸引人才和新市民落戶,助推佛山衝刺千萬人口城市。

根據徵求意見稿,本規定自2026年X月X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施行後將廢止此前多項入戶相關文件,積分入戶相關規定同時停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