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0月14日,據報道,巴基斯坦國家關稅委員會10月10日發佈第ADC35號案件公告,對原產於或進口自中國的冷軋鋼板作出反傾銷第二次日落複審肯定性終裁,決定繼續對涉案產品徵收反傾銷稅。
生產商/出口商邯鋼集團邯寶鋼鐵有限公司稅率為13.17%,北京首鋼冷軋薄板有限公司為16.27%,首鋼凱西鋼鐵有限公司、首鋼京唐鋼鐵聯合有限責任公司、馬鞍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國其他生產商/出口商均為19.04%。
反傾銷措施自2026年1月13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五年。
涉案產品為厚度0.15~3.00毫米、寬度不超過1250毫米的一級和二級未包層、鍍層或塗層的鐵或非合金鋼冷軋卷材和平軋鋼板,不包括汽車外殼用部分型號冷軋板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