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0月14日,據香港政府新聞公報訊,香港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於2026年10月6日根據《稅務條例》(第112章)作出六項命令。
該六項命令分別實施香港與巴巴多斯、約旦、吉爾吉斯共和國、馬爾代夫、挪威及盧旺達簽署的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
命令將於10月16日刊憲。
香港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於2026年10月6日根據《稅務條例》(第112章)作出六項命令,實施與巴巴多斯、約旦、吉爾吉斯共和國、馬爾代夫、挪威及盧旺達六國簽署的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命令將於10月16日刊憲。
觀點網訊:10月14日,據香港政府新聞公報訊,香港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於2026年10月6日根據《稅務條例》(第112章)作出六項命令。
該六項命令分別實施香港與巴巴多斯、約旦、吉爾吉斯共和國、馬爾代夫、挪威及盧旺達簽署的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
命令將於10月16日刊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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