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0月13日,中證協發佈《證券業務示範實踐第7號——證券公司風險數據管理》,旨在規範和指導券商風險數據管理工作,提升行業風險數據管理能力。

文件對跨境數據安全管理提出建議性要求。存在跨境子公司的券商,如涉及數據出境,需要對數據類型、規模、傳輸路徑等情況開展數據跨境評估。

涉及個人信息出境的,需要開展個人信息影響評估。

如涉及數據入境,需要依據跨境子公司所在國家、地區的法律法規要求開展評估,確保數據入境的合法合規。

面對境內外監管差異,券商可以通過境內外合規差異動態評估機制,及時識別並評估各地區法規變化對數據跨境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