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0月13日,據匯源消息,“匯源”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近日一審判決落槌,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支持北京匯源食品飲料有限公司的維權訴求。

法院認定,北京匯源集團開封有限公司、北京匯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授權前提下,擅自生產銷售“匯源”牌果汁產品並超範圍使用“匯源”企業字號,侵害註冊商標專用權且構成不正當競爭。

法院判令兩公司立即停止在企業名稱中使用“匯源”字號,全面停止生產銷售涉案侵權產品,並於《中國市場監管報》刊登澄清聲明以消除影響;同時判令兩公司連帶賠償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開支共計9700餘萬元。

此外,河北匯源食品飲料有限公司作為北京匯源集團開封有限公司的一人股東,因未舉證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自身財產,被判決依法對上述債務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