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0月12日,海底撈國際控股有限公司發佈公告,公司於當日與張勇訂立貸款協議,同意向其提供本金上限相當於人民幣100,000,000元的港元貸款。

張勇為公司控股股東、執行董事、董事會主席兼首席執行官,於公告日期持有公司2,536,711,393股股份,佔已發行股本總額的45.51%,構成上市規則項下的關連人士,本次貸款構成關連交易。

根據貸款協議,該筆貸款須於協議簽訂後三個營業日內一次性發放至張勇指定賬戶,期限自實際支付之日起一個月(即30天),利率為一月期港元同業拆息加60個基點,利息自提款日起累計並於到期日連同本金一併支付。逾期金額按借款利率加2%計收逾期付款費用。

該港元金額須按緊接提款日期前一個營業日由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公佈的港元兌人民幣中間價換算。張勇可透過向公司發出不少於三個營業日的事先書面通知提前償還貸款。

貸款僅可用於張勇的個人財務安排,不得用於任何非法活動、購買公司股份、向第三方提供貸款或財務資助,或任何違反上市規則或監管要求的用途。該貸款為無擔保。

公司有權於發生若干事件時要求張勇立即償還所有未償還本金、利息及違約金,包括濫用貸款或未能提供用途資料、重大債務違約或財務狀況發生重大不利變動、所持股份被質押凍結或司法處置等情形。

公告披露,該貸款將由集團內部資源撥付,集團擁有充足資金,提供該貸款不會影響日常營運及業務發展。貸款利率按類似期限商業貸款的現行市場利率釐定,預期將為集團產生高於暫時盈餘現金資源回報的利息收入。

由於有關該貸款的最高適用百分比率超過0.1%但低於5%,本次交易須遵守上市規則的申報及公告規定,獲豁免遵守通函及股東批准規定。張勇作為借方,已就批准貸款協議的董事會決議案放棄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