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0月10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門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汽車產品創新設計和研發測試驗證有關管理工作的通知,並向社會徵求意見,以提升產品安全性能,推動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
徵求意見稿針對部分生產企業跟風推出新產品、測試驗證不充分等問題提出多方面要求。在創新設計准入管理方面,自2027年1月1日起,涉及創新設計的新申報產品應增加填報創新設計技術參數,並按照《汽車產品創新設計技術指南》加強安全環保評估;未按要求測試驗證、測試驗證不充分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不予公告。
已取得公告的產品,應在2027年7月1日前補充報送有關技術參數及驗證材料,逾期存在安全隱患的,應停止生產並實施召回。通知明確,禁止配備全隱藏式門把手,不得采用摺疊顯示屏、柔性顯示屏,相關創新設計須經充分測試驗證,確保安全可靠。
在研發測試驗證方面,通知要求新申報產品按照《汽車產品研發測試驗證技術規範》,完成綜合可靠性與耐久性、結構可靠性、軟件功能可靠性、環境適應性、採暖與製冷、防護性能與密封性等方面測試驗證。其中,環境適應性驗證週期不少於1年,可靠性驗證試驗不低於30000公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