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近日,深圳市寶鷹建設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寶鷹股份,002047.SZ)與杭州菲朵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簽署《建築工匠大廈房屋租賃合同》及補充協議,將深圳市南山區海德二道1111號建築工匠大廈合計15套房產出租給杭州菲朵使用。
租賃物業的用途為酒店,酒店品牌為亞朵集團旗下薩和品牌。租賃面積為11,047.92平方米,租賃期限自2026年9月30日起至2036年9月29日止,起始租金為120元/平方米/月,租金價格每三年遞增3%。
合同約定,杭州菲朵享有12個月免租裝修期,即從2026年9月30日起至2027年9月29日止,免租期內無需支付租金、推廣費,但需承擔物業管理費、裝修垃圾清運費等費用。計租日為2027年9月30日,杭州菲朵應在2027年9月30日前開業。
本次合同簽署事項在公司股東會授權範圍內,本次租賃事項不構成關聯交易,亦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此前,公司於2026年6月5日、2026年7月20日分別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四十一次會議、202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會,審議通過《關於對外出租物業的議案》,擬將15套自有房產對外出租,出租物業的總建築面積不超過11,047.92平方米,起始租金擬定不低於人民幣120元/月/平方米,租賃期限擬定10年。
交易對方杭州菲朵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於2024年12月30日,註冊資本人民幣1,000萬元,法定代表人及實際控制人均為胡明強,註冊地址位於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杭州菲朵及其實際控制人與公司、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東及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之間不存在關聯關係,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
公司稱,本次交易將為公司帶來長期穩定的租金收入,有利於盤活閒置資產,提高資產使用效率。同時提示,租賃合同履行期限較長,如日後交易對方經營情況發生變化,可能存在租賃合同無法全部履行的風險,導致公司租賃收益不及預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