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0月9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據貴州省紀委監委消息:經貴州省委批准,貴州省紀委監委對貴州省自然資源廳原黨委委員、副廳長楊兵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楊兵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參與團團夥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贈送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品;違背組織原則,跑官要官;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違規同意出讓相關礦業權;將公權力當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礦產資源配置、探礦權的新立及延續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送予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財物。
楊兵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和行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貴州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貴州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楊兵開除黨籍處分;由貴州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