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近日,證監會披露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

經濟日報就此刊文指出,沒獲利,不等於沒作惡。證券交易行為違法與否,不因盈虧而定,只要觸碰法律紅線,即便沒有獲利,也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應有代價。

據證監會披露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有3人共同操縱某公司股票,獲利零元,被合計罰款800萬元,並分別被處以2年至3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