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近日,《上海市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的決定》將於11月1日起施行。
其中一條貼近每家每戶的,是電梯廣告費。電梯廂體、單元門廳、車庫牆面等空間屬於業主共有,此前廣告公司進場談合作往往只和物業對接,一年付多少、合同籤幾年、錢進了哪個賬戶,多數業主並不知情。
改變這套流程的,是今年4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住宅小區公共收益管理辦法》。電梯廣告、停車費、快遞櫃場地費、公共場地租賃等收入,均屬於公共收入,須先扣掉法定稅費和人工、能耗等真實管理成本,剩下的是全體業主的公共收益。
錢怎麼走,辦法寫得具體:公共收入要直接存入監管賬戶,以物業管理區域為單位單獨列賬,實行專戶專儲。
每季度第一個月15日前,物業或業委會要把上一季度的收支表,貼到物業接待處、公告欄、每個樓棟出入口;明細賬目留在接待處備查,業主還能通過“隨申辦”的公共收入欄查詢二維碼查到本小區、本門牌幢的賬。
這筆錢歸誰也有明確路徑:扣除合規成本後歸全體業主,原則上主要補充專項維修資金,具體怎麼用由業主大會決定。物業可以獲得合同里約定的成本補償,但不能把公共收入當成自己的經營收入。
11月1日起施行的修改決定,把這套做法上升為地方性法規。
新規首次寫到物業治理委員會:符合條件卻遲遲選不出首屆業委會,或者換屆卡殼的,由街鎮及時組建物治委臨時補位,任期一般不超過一年、最長不超過兩年,業委會成立後自行解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