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9月30日晚間,四川省級住房公積金中心官微消息,近日《成都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2026年修訂)》出臺,省級公積金中心同步更新公積金貸款實施細則,自10月8日起施行。

貸款期限方面,應以整年計算,最短為1年,最長為40年,且貸款到期日不超過借款申請人法定退休時間後5年。

新政同時刪除“再交易房房齡超過30年不予貸款”條款,支持和適配城市更新。

首付款比例方面,購買保障性住房,以及在2026年8月25日至12月31日期間(以購房合同備案時間為準)購買新建商品房使用公積金貸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均不低於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