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9月30日,據浙江金融監管局發佈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流動資金貸款管理不審慎、個人貸款管理不審慎、項目貸款管理不審慎等,被監管部門罰款975萬元。

責任人方面,對黃瑾清警告並罰款10萬元;對張恆、毛榮利、王偉、徐正浩、沈佳明、朱然然分別警告並各罰款5萬元;對蘇文亮、方康、趙夢華、許永新、諸鵬飛、孫鑫、陳慧聰分別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