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波龍公告對上海江波龍存儲擔保最高債權本金余額由6億元增至14億元,擔保後余額15億元,剩余額度為0;對外擔保總額度246億元,占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産313.20%。
觀點網訊:9月17日,深圳市江波龍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披露為子公司提供擔保的進展公告。近日公司與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貿試驗區新片區分行簽署《最高額保證合同/協議之補充/變更合同》,為全資子公司上海江波龍存儲技術有限公司與浦發銀行形成的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上述合同将公司2024年9月20日與浦發銀行簽署合同中的擔保最高債權本金余額,由不超過等值人民币6億元變更為不超過等值人民币14億元;債權确定期間由2022年9月21日至2026年9月20日止,延長為2022年9月21日至2028年9月20日止。
本次提供擔保後,公司對上海江波龍存儲的擔保余額由7.00億元增至15.00億元,剩余可用擔保額度為0.00億元。上海江波龍存儲為公司持股100%的全資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資産負債率為90.39%。
本次擔保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東會審議通過的擔保額度預計範圍内。公司經審批的2026年度擔保額度為總額不超過人民币246億元(或等值外币),其中為上海江波龍存儲審批的預計擔保額度為15.00億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淨資産比例19.10%。
本次擔保的保證範圍為合同項下主債權及由此産生的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手續費等費用;保證期間自每筆債權合同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三年止。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擔保後公司對外擔保總額度為人民币246億元,占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産的比例為313.20%;總擔保余額為人民币106.36億元(涉及外币的按2026年9月17日人民币匯率中間價折算),占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産的比例為135.42%。
公司提供的擔保總額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産的100%,其中對資産負債率超過70%的單位的擔保總額超過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産的50%,前述擔保全部為對合並報表範圍内子公司的擔保。公告提示投資者充分關注擔保風險。目前相關擔保無逾期債務、涉及訴訟及因擔保被判決敗訴而應承擔擔保責任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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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校:楊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