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昊生物公告,公司收到證監會證監許可〔2026〕2308号批復,同意其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注冊申請,公司須在批復作出十個工作日内完成發行繳款,並按規定報告重大事項。
觀點網訊:9月3日,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公司近日收到中國證監會出具的《關于同意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注冊的批復》,文件編号為證監許可〔2026〕2308号。
批復第一項内容為同意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注冊申請,第二項要求本次發行嚴格按照報送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申報文件和發行方案實施。
批復同時要求,公司應當在本批復作出十個工作日内完成發行繳款。
批復還明确,自同意注冊之日起至本次發行結束前,公司如發生重大事項,應及時報告深圳證券交易所並按有關規定處理。
公司董事會将按照批復文件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根據股東會的授權,在規定期限内辦理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相關事宜,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本次發行的對象、募資金額等事項公告中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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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校:楊嘉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