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上周發布《對外投資管理辦法(修訂征求意見稿)》,下月20日完結征求意見。摩根大通估算,内地居民占香港樓市交易宗數及金額比重分别為29%和37%,預期内地人在港投資物業收益、租金收入需繳交20%稅項。
觀點網訊:8月26日消息,發改委上周發布《對外投資管理辦法(修訂征求意見稿)》,提出内地居民的海外投資要受到規管,征求意見将于9月20日完結。
市場關注内地加強境外投資及征稅的動向,憂慮在股票、保險之後,監管下一步将延伸至買樓。
根據摩根大通估算,以交易宗數以及金額計算,内地居民占香港樓市比重分别為29%和37%。摩根大通預期,内地人在港投資物業的收益、租金收入都要繳交20%稅項。
摩通指出,内地居民在港買樓的合法資金來源主要為非内地發放薪金、股息收益等境外渠道,只要資金來源合規,即使内地居民境外置業需先獲發改委批準,相信不會禁止自住和投資物業。
該行認為,現時已有清晰的外匯管理條例,每人每年匯出境外限額為5萬美元,意味着政策已堵塞透過海外置業走資的渠道。
不過,新管理辦法未有詳細内容,暫未能判斷自住物業是否亦包括在内,現階段估計只會針對投資性物業。摩通表示,如果發改委一直未有厘清準則,将持續對本港樓市造成不明朗因素。
至于全球追收境外收益稅項,“共同匯報標準”(CRS)機制現時不覆蓋房地産項目,摩通預料最終亦會被納入其中,不過系統處理時間估計較長。
該行同時擔心,如果内地稅局對所有個人境外收益甚至包括工作薪金等都設立超長追溯期,随時令大量“新香港人”的儲蓄和現金流受到嚴重影響,並拖累其供樓負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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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校:劉滿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