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8月19日,TCL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佈公告稱,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出具的《關於同意TCL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註冊的批覆》(證監許可〔2026〕2116號)。

根據公告,TCL科技擬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廣東恆健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廣州城發星光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科學城(廣州)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合計持有的廣州華星光電半導體顯示技術有限公司45.00%股權。

證監會批覆同意公司向廣東恆健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發行約6.36億股股份、向科學城(廣州)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發行約3.18億股股份、向廣州城發星光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發行約1.91億股股份購買相關資產的註冊申請。

批覆要求,公司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應當嚴格按照報送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申請文件進行,並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辦理本次發行股份的相關手續。

批覆明確,本批覆自下發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公司在實施過程中,如發生法律、法規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項或遇重大問題,應當及時報告深圳證券交易所並按有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