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7月31日,金融監管總局、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監會、財政部聯合發佈《關於健全金融機構治理的實施意見》。

意見提出提升監管前瞻性,加強公司治理風險監測預警,統一數據標準,推動監管數字化、智能化,實現風險早識別、早預警、早暴露、早處置。

對存在重大治理缺陷和風險的金融機構進行早期干預,強化監管硬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