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7月29日,廣州越秀資本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佈公告,其2024年面向專業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第一期)(品種二)“24越資02”將於2026年8月3日支付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間的利息。
本期債券發行總額為人民幣12億元,債券餘額同為12億元,為10年期固定利率債券,票面利率2.49%,每張派息額為人民幣2.49元。債券起息日為2024年8月1日,付息日為2025年至2034年每年的8月1日,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順延至其後第1個交易日;兌付日為2034年8月1日,同樣適用順延規則。
本次付息的債權登記日為2026年7月31日,除息日和付息日原為2026年8月1日,因遇休息日順延至2026年8月3日。付息對象為截至債權登記日下午深交所收市後,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全體本期債券持有人。
付息方案顯示,每10張“24越資02”派發利息為人民幣24.90元(含稅)。扣稅後個人、證券投資基金債券持有人實際每10張派發利息為人民幣19.92元;非居民企業(包含QFII、RQFII)實際每10張派發利息為人民幣24.90元。下一付息期起息日為2026年8月1日,票面利率維持2.49%。
本期債券由中誠信國際信用評級有限責任公司評定,公司主體信用等級為AAA,債券信用等級為AAA,無擔保。債券於2024年8月8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受託管理人為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利息所得稅,個人(包括證券投資基金)持有者按利息額的20%繳納個人所得稅,由各付息網點代扣代繳。非居民企業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上述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的範圍不包括境外機構在境內設立的機構、場所取得的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繫的債券利息。其他債券持有者自行繳納利息所得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