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近日,中國人民銀行發佈《儲值賬戶運營Ⅱ類業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對預付卡發行、受理、資金存管等環節全面收緊,旨在防範資金風險並保留便民支付功能。
新規明確,單張記名預付卡資金限額不超過5000元,單張不記名預付卡資金限額不超過1000元。個人或單位購買記名預付卡或一次性購買不記名預付卡10000元以上的,應當使用實名並提供有效身份證件。
在有效期方面,記名預付卡不得設置有效期,可掛失、可贖回;不記名預付卡有效期不得少於3年。預付卡不得具備透支功能,不得用於或變相提取現金,卡內資金不得向銀行賬戶或非本預付卡支付機構開立的支付賬戶轉移。購卡人不得使用信用卡購買預付卡。
線上渠道髮卡充值原則上需通過實體網點,僅公共交通小額便民場景可依託自營網絡,並設置單卡限額不超過200元、單人年度累計不超10000元的額度約束。
新規取消發行和受理可拆分模式,所有特約商戶需由持資質的機構自行簽約,核心業務不得外包,並需進行雙重屬地現場核驗。全部商戶結算資金經由央行指定清算機構劃轉,機構自有資金與備付金分戶隔離,預收資金足額繳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