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7月21日,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發布關於進一步規範熊貓債信用評級相關事宜的通知,要求開展熊貓債業務的信用評級機構遵循獨立、客觀、審慎原則確定評級結果,並公佈信用等級定義及與國際主流信用等級的映射關係,並報送交易商協會。
通知明確,評級機構須將上述映射關係報送交易商協會。對於未按通知要求公佈映射關係的機構,交易商協會不再接受其信用評級報告作為熊貓債註冊材料。
通知明確,交易商協會將加大對熊貓債信用評級質量的自律管理,對違反自律規則的機構視情節嚴重程度採取自律管理措施或自律處分。
該通知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