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5月11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北京監管局發佈關於車輛“交通安全統籌”的風險提示,明確指出該業務不是保險業務,與正規車險存在本質區別。

根據公開資料整理,近期部分市場主體以“交通安全服務”“交通安全統籌”“商業互助單”“延保服務”等名義向社會公眾推廣類似車險的保障服務,以“保費低、保障全”為噱頭誘導購買,導致理賠糾紛、資金損失、維權困難等問題,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

北京金融監管局提示,交通安全統籌是交通運輸企業面向自有車輛開展的非經營性行業互助行為,該類業務不是保險,不受金融監管部門監管,不受《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護。部分不持有保險牌照的市場主體假借該名義混淆業務,牟取不當利益,在面臨集中賠付等情況時極易出現資金鍊斷裂導致“跑路”等風險。消費者購買保險可通過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官網查驗市場主體是否具有金融監管部門批准的保險業務經營許可。注意甄別部分主體在企業名稱、產品宣傳中採用與正規保險公司相同或相似的字樣,以及業務合同中刻意迴避“保險”字樣而使用“統籌”“互助”等表述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