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4月10日,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稱,公司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出具的《關於對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掛牌轉讓無異議的函》,確認其面向專業投資者非公開發行總額不超過150億元的公司債券符合掛牌轉讓條件,上交所對此無異議。

根據公告,該無異議函自出具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興業證券可在有效期內及額度範圍內分期發行並申請掛牌轉讓。

公司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監管要求辦理本次債券發行與掛牌轉讓事宜,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