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1月24日,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佈公告,披露了為子公司提供借款擔保的相關信息。

福星股份此次為全資子公司湖北福星惠譽後湖置業有限公司與招商銀行簽訂的借款協議提供擔保,涉及金額為1.14億元。公司可為子公司提供不超過200億元的擔保額度(含子公司之間相互擔保),且上述擔保事項已在股東會授權範圍內,並由公司董事長審批。

後湖置業成立於2012年12月06日,註冊資本為2.9億元,主要經營範圍包括房地產開發和商品房銷售等,信用狀況良好,非失信被執行人。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包括擔保金額1.14億元,擔保條件為簡陽置業以國有土地使用權做抵押,武漢置業以後湖置業100%股權作質押,擔保範圍涵蓋債務本金及相應利息、罰息等,擔保期間至合同調整期限到期日另加三年。

福星股份累計對外擔保額度為81.97億元,實際擔保金額為72.63億元,分別佔淨資產的86.9%和7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對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無股權關係的第三方提供擔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擔保和涉及訴訟的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