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1月11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固定資產投資司副司長關鵬在發佈會上表示,新印發的《關於進一步促進民間投資發展的若干措施》要求,鐵路、核電、水電、跨省跨區直流輸電通道、油氣管道、進口液化天然氣接收和儲運設施、供水等需報國家審批、具有一定收益的項目,必須在前期工作中專項論證民間資本參與可行性,並在可研報告中單列說明,為民間資本提供更多進入機會。
《若干措施》明確,相關部門應結合項目特點、民營企業意願及政策要求,確定具體持股比例,對條件成熟項目民間資本持股比例可達10%以上。關鵬透露,近年持續推進的核電領域已有民資參股比例最高達20%,未來將在確保一視同仁基礎上,支持各類經營主體共同參與重點項目建設,促進多種所有制經濟優勢互補、共同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