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9月10日,在香港立法會上,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書面回覆議員譚嶽衡提問時表示,《穩定幣條例》已於今年8月1日正式實施,目前僅允許"認許提供者"向投資者提供穩定幣服務,包括持牌穩定幣發行人、證監會發牌的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等五類主體,目前金管局尚未向任何穩定幣發行人發出牌照。

針對場外交易機構可能規避監管的問題,金管局將在條例實施初期通過加強宣傳促使業界遵守要求,並密切監察市場行為,對涉嫌違規情況採取跟進行動。許正宇強調,目前公眾若通過非受監管渠道購買穩定幣,須自行承擔風險。

對於散戶投資者可能轉向離岸平臺的問題,金管局表示將持續通過社交媒體等渠道加強公眾教育。

此外,數字資產交易及託管服務提供者發牌制度的立法建議已完成公眾諮詢,政府正參考意見制定細節,將適時公佈立法時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