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5月12日,陽光新業地產股份有限公司(*ST陽光)發佈公告稱,董事會於2025年5月12日收到公司副總裁、財務總監、財務負責人常立銘先生的書面辭職報告,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公司副總裁、財務總監、財務負責人等職務。

常立銘原定任期至2028年3月16日止,辭職後將不再擔任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任何職務,其辭職報告自送達公司董事會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常立銘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