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2月14日,天譽置業(控股)有限公司發佈公告,董事會宣佈,公司於2025年1月27日收到一方的電子郵件,要求召開公司特別股東大會,審議罷免公司現有執行董事及另行委任新執行董事的提案(請求)。
根據1981年《百慕達公司法》,請求必須說明會議目的,必須由請求人簽署並存放在公司註冊辦事處,請求函件可以由幾份格式相同的文檔組成,每份文檔由一名或多名請求人簽署。公司祕書獲悉百慕達的註冊辦事處於2025年2月7日收到並存放一個包裹。上述包裹正由快遞公司轉運至香港,截至本公告日期,公司尚未收到該包裹。在確實請求後,公司將按程序根據公司細則和上市規則召開特別股東大會,及審議請求中所述的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