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2月6日消息,近日,寧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發佈《關於優化調整建設工程容積率計算規則的通知(試行)(徵求意見稿)》,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意見》在計算規則方面提到:
(一)向居住小區全體業主全天候免費開放的下列不封閉公共空間,不納入容積率計算:
1.位於項目用地範圍內,設置在室外、無圍護結構的一層開放式風雨連廊。
2.住宅底層僅作為休閒、交通、綠化、健身、兒童遊樂、文化交流等公共功能使用的架空空間。
3.位於居住小區沿街的主要出入口,不超過2處,每處面積不大於200㎡且僅作為小區車輛、人行通行的小區門廳。
4.獨立設置的,地下室出室外地面的樓梯間、電梯井,以及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坡道頂棚。
(二)為居住小區配建的具有公共屬性,產權移交相關部門(政府指定單位)或歸全體業主共有的下列非營利性配套設施,不納入容積率計算:
1.位於項目用地範圍內,為居住小區配套的變配電房、開閉所、環網站、水泵房、垃圾收集房。
2.除詳細規劃要求配建的社區級及以上公共服務設施外,在地塊規劃條件中明確的,建成後無償移交給相關部門(政府指定單位)的社區管理用房、居家養老服務用房、嬰幼兒照護服務用房、室內體育用房、文化設施用房。
(三)不封閉陽臺進深不大於2.4米的,按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入容積率。因高速公路、高架道路、軌道等噪聲影響,以及公建化立面等有特殊要求的居住建築,在地塊規劃條件中明確需採用封閉式陽臺的,陽臺按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入容積率。陽臺進深大於2.4米的,超過部分按全面積計入容積率。
(四)居住小區內獨立設置的且專門用於停車的停車樓、室外非機動車棚,不納入容積率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