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2月17日,深圳證監局對深圳眾祿基金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因其存在多項違規行為。此次監管行動發生在中國深圳,旨在維護市場秩序和投資者利益。
深圳證監局在公告中指出,眾祿基金的違規行為包括業務及公司人員獨立性不足、違規開展非基金銷售業務、設立子公司並提供借款且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整改、變相公開宣傳推介私募基金、未嚴格執行私募產品准入流程、實施不當激勵措施、部分關鍵崗位從業人員未取得基金從業資格、未報送高級管理人員任職備案材料以及人員投資行為管理制度缺失等。這些違規行為違反了《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監督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