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2月17日,杭州順豐同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順豐同城”)發佈公告,聯交所已確認公司現任聯席公司祕書劉佳符合上市規則第3.28條下擔該公司公司祕書的資格。

此前,基於聯交所於2021年11月26日授予本公司豁免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3.28條及第8.17條及日期為2023年3月28日的公告,由陳希文(合資格人士)輔助劉佳共同出任公司祕書,直至劉佳可以獲得資格及獨立任職為止。鑑於聯交所已於2024年12月12日批准了劉佳的資格及獨立任職申請,從良好企業管治的角度上,自2024年12月17日(即董事會審議程序完成之日)起陳希文不再擔任聯席公司祕書一職,由劉女士擔任本公司唯一公司祕書。

陳希文辭任聯席公司祕書一職後仍繼續擔任順豐同城執行董事和首席財務官、根據上市規則的授權代表及若干附屬公司的監事等其他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