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法院維持張美蘭死刑判決 2024-12-03 14:21 時訊國際時訊 法官認為,該案“造成損失巨大”“後果極其嚴重”,沒有減刑的依據。 觀點網訊:12月3日,越南胡志明市高級人民法院維持對該國房地產大亨、萬盛發集團前董事長張美蘭的死刑判決。 法官認為,該案“造成損失巨大”“後果極其嚴重”,沒有減刑的依據。 不過,根據越南法律,如果她歸還被認定侵吞資產的至少四分之三,並與當局合作,她仍然可能獲得減刑。 據此前報道,越南檢察官稱,張美蘭必須償還約110億美元才能免於死刑。 免責聲明:本文内容與數據由觀點根據公開信息整理,不構成投資建議,使用前請核實。 審校徐耀輝 打開微信「掃一掃」分享給朋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