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2月3日,越南胡志明市高級人民法院維持對該國房地產大亨、萬盛發集團前董事長張美蘭的死刑判決。

法官認為,該案“造成損失巨大”“後果極其嚴重”,沒有減刑的依據。

不過,根據越南法律,如果她歸還被認定侵吞資產的至少四分之三,並與當局合作,她仍然可能獲得減刑。

據此前報道,越南檢察官稱,張美蘭必須償還約110億美元才能免於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