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1月6日,東易日盛發佈公告稱,公司於2024年11月5日收到北京一中院送達的《決定書》[(2024)京01破申1179號之一],北京一中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企業破產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規定》的有關規定,經公開競爭,指定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為東易日盛公司預重整期間的臨時管理人。

東易日盛表示,公司雖然已進入預重整程序,但預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確定性。如果公司預重整成功,法院將依法審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請,公司能否進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及時披露有關事項的進展情況,無論公司預重整是否成功、是否能進入重整程序,公司將在現有基礎上積極做好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