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8月15日,廈門市出臺了《廈門市醫療器械自動售賣機管理規定》,這是福建省內首個此類規定。該規定詳細規定了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設置自動售賣機的備案流程,並明確了經營主體、經營範圍、基本原則以及質量管理體系等方面的要求。

根據新規定,符合條件的醫療器械經營企業可以在醫院、社區、商場等公共場所設置自動售賣機,銷售第一、二類醫療器械,這些醫療器械通常由消費者個人自行使用。這一措施旨在滿足消費者24小時購買醫療器械的需求,以及醫院患者的臨牀急需,從而提高醫療器械的可獲得性。

此外,新規定還允許企業在市內設置多臺醫療器械自動售賣機,這將打破傳統的一個經營點開辦一家門店的模式,使企業經營模式更加靈活多樣。據估計,這種模式每年可為企業節省約10萬元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