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8月6日財政部公眾號披露,近日,財政部有關負責人就《關於實施支持科技創新專項擔保計劃的通知》有關情況回答了記者提問。
其中,關於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如何緩解企業融資難題的問題,財政部表示,政府性融資擔保具有“增信、分險、中介”功能,是撬動金融資源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重要政策工具。很多國家都建立了小微企業政策性融資擔保制度和融資擔保機構,着力緩解銀行等金融機構“不敢貸、不願貸、不能貸”等問題。在我國,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融資擔保有關工作,將發展融資擔保作為緩解小微企業和“三農”融資難融資貴問題的重要手段和關鍵環節。2019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有效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作用切實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6號),明確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應當堅持準公共定位,彌補市場不足,為缺信息、缺信用的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提供增信,着力解決其融資難、融資貴甚至融不到資的問題。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財政部會同有關方面持續健全完善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成立了國擔基金,構建了“國擔基金-省級再擔保機構-市(縣)直保機構”的三層組織體系,實現了全國市級機構全覆蓋、縣級業務全覆蓋。通過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的介入,與銀行原則上按照“二八分險”承擔貸款的風險責任,即,銀行承擔不低於20%的風險,擔保體系分擔剩餘80%的風險(通常國擔基金分擔20%、省級再擔保機構分擔20%、市(縣)直保機構分擔40%),大大降低了銀行承擔的風險損失,相應提高了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的信用水平,銀行的貸款積極性明顯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