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8月6日消息,香港金融管理局昨日發表有關銀行三級制的公眾諮詢總結,概述諮詢期間收到的主要意見、金管局對有關意見的回應,以及對於實施新銀行二級制的建議。
在諮詢中,金管局建議將接受存款公司併入第二級別(即有限制牌照銀行)及設下5年過渡期,並按現行對有限制牌照銀行所訂立的要求,遵守最低資本(1億港元)及最低存款額(50萬港元)的規定。
在諮詢期內,金管局總共收到來自銀行業、專業團體及相關組織共七份意見書。回應者廣泛支持將銀行三級制度簡化為二級的建議。考慮過收到的意見後,金管局對諮詢文件的建議提出若干新的關鍵事項。
金管局擬採納一項安排,即現有接受存款公司於五年過渡期結束前向金管局證明其已滿足有限制牌照銀行的最低資本要求後,將會被轉為有限制牌照銀行,而無需提交新的牌照申請。此外,升級為有限制牌照銀行的接受存款公司可以繼續持有、續期或展期其於升級前接受及未到期的存款,直至五年過渡期結束,惟有關存款需符合現時接受存款公司10萬港元存款額和三個月期限的要求。
金管局總裁餘偉文表示,發出總結文件後,金管局將與相關各方合作,準備擬議法例修訂以推行有關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