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7月11日,信達國際控股有限公司發佈公告,披露了一項須予披露交易,即其全資子公司信達國際(上海)與信達證券簽訂了資產支持證券的認購協議。
根據公告內容,信達國際(上海)以3000萬元人民幣的總額認購了優先一級證券及優先二級證券,該交易不包含任何交易成本。此次認購事項構成了須予披露交易,符合上市規則第14章的規定,但已獲得豁免遵守股東批准的規定。
認購協議的主要條款如下:發行人為達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擔保人為成都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發行規模達到4.835億元人民幣,分為優先級和次級資產支持證券。發行日期為2024年7月9日,到期日則從2025年7月12日至2031年7月12日不等。優先級資產支持證券獲得了“AAAsf”的信用評級,而次級資產支持證券則沒有評級。利率方面,不同級別的證券利率從4.10%至4.75%不等,按季度支付。
信達國際控股表示,此次認購事項將支持集團的結構性金融業務發展,符合集團的發展戰略。認購事項的條款符合正常商業條款,被認為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