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3月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發佈通知,經評估,2019年3月市政府印發的《本市貫徹〈關於支持自由貿易試驗區深化改革創新若干措施〉實施方案》(滬府規〔2019〕12號)需繼續實施,有效期延長至2026年3月31日。
上海:《本市貫徹〈關於支持自由貿易試驗區深化改革創新若干措施〉實施方案》有效期延長
經評估,2019年3月市政府印發的《本市貫徹〈關於支持自由貿易試驗區深化改革創新若干措施〉實施方案》(滬府規〔2019〕12號)需繼續實施,有效期延長至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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