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月26日,為便利港澳居民在內地購房,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及國家外管局廣東省分局發佈了《港澳居民購買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房產結算支付便利化業務指引》。該指引適用於港澳居民購買廣州、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及肇慶等八個地市的新房及二手商品房,並將於下月26日起實施。
根據該指引,港澳居民可將境外人民幣或外幣資金匯入境內貸款賬戶,用於償還境內按揭貸款。貸款銀行將進行真實性審核後,將不超過月供或提前還款規模的人民幣資金劃入港澳居民境內貸款賬戶。港澳居民需承諾相關資金僅用於償還按揭貸款,不得挪作他用。港澳居民匯入償還按揭貸款的人民幣資金不納入港澳居民向內地同名銀行賬戶匯入匯款每人每日最高限額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