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月19日晚間,廣東柏堡龍股份有限公司(*ST柏龍)發佈公告,確認公司已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下發的《股票終止上市的決定》。
根據公告,柏堡龍股票在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26日期間,連續二十個交易日的每日收盤價均低於1元,觸及《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修訂)》第9.2.1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股票終止上市情形。
根據《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修訂)》第9.2.5條的規定及本所上市審核委員會的審議意見,深交所決定*ST柏龍股票終止上市。
同時,根據《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修訂)》第9.1.15條、第9.6.10條第二款的規定,股票因觸及交易類強制退市情形作出終止上市決定,不進入退市整理期,公司股票將於終止上市決定後十五個交易日內摘牌。
如對終止上市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退市通知之日起十五個交易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深交所申請複核。複核期間,上述決定不停止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