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1月7日,中國奧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佈公告稱,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於2023年10月31日發佈命令,指示召開中國奧園計劃債權人於日期為2023年11月7日中國奧園計劃會議,以根據香港公司條例(第622章)第670、673及674條審議並酌情批准公司與中國奧園計劃債權人的債務償還安排。

根據公告,中國奧園計劃的中國奧園香港計劃會議及中國奧園開曼羣島計劃會議,將於香港時間2023年11月28日下午8時正在年利達律師事務所位於香港遮打道歷山大廈11樓的辦公地址一併舉行,並於開曼羣島時間2023年11月28日上午7時正在Harney Westwood & Riegels位於3rd Floor,Harbour Place,103 South Church Street, Grand Cayman, PO Box 10240, KY1–1002 Cayman Islands的辦公地址連接現場視頻會議。

中國奧園稱,計劃會議可酌情延期舉行(有關中國奧園計劃會議安排的任何變更應於中國奧園計劃會議前通知中國奧園計劃債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