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1月3日,廈門市人民政府發佈關於印發市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的通知。

據觀點新媒體瞭解,辦法適用於市級運營企業運營的市級公共租賃住房的投資建設、租賃和使用管理。

辦法提到,公共租賃住房以小戶型、基本裝修、經濟實用為原則,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新建公共租賃住房的建築面積控制標準為:單間公寓30平方米左右,一房型45平方米左右,二房型60平方米左右,三房型70平方米左右,以一房型和單間公寓為主。

公共租賃住房在使用前進行統一裝修,承租人(包括租賃對象、單位)不得擅自進行二次裝修。

公共租賃住房的租賃對象為:具有本市戶籍的住房收入困難家庭;未享受政府其他住房優惠政策且在廈無住房的各類人才;在廈穩定就業的其他無住房職工,優先保障從事城市公共服務領域、特殊艱苦崗位等特定羣體。

其中,租賃給各類人才、在廈穩定就業職工的公共租賃住房,由申請人所在單位或者所在單位的行業主管部門(含產業園區管委會,以下統稱單位)集體申請,批次租賃方案應當明確負責集體申請的單位。

公共租賃住房市場租金標準每年評估測算一次,每年調整幅度原則上不超過5%。

公共租賃住房實行租金優惠制度,租金優惠款一般為市場租金標準計取的租金金額的30%,具體項目的租金優惠標準由運營企業在批次租賃方案中明確並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