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7月12日,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雲南省進一步穩就業促發展惠民生20條措施的通知》。

《措施》提及,鼓勵經營主體開發崗位吸納就業。對吸納我省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勞務派遣、勞務外包人員除外),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穩定就業6個月(含)以上的經營主體、社會組織(包括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按照每招用1人1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在全省範圍內,對激發市場活力好、帶動就業能力強的就業創業平臺、園區、基地在政策性獎補認定過程中給予一定傾斜。

培育創業主體帶動更多就業。支持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農民工等羣體創辦投資少、風險小的創業項目,從事創意經濟、個性化定製化文化業態和農村電商等特色經營。

加大對口岸、抵邊地區實施“就地就近就業”政策引導,對吸納本州、市內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穩定就業6個月(含)以上的企業可享受現有政策基礎上浮20%的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落實稅費減免政策。繼續實施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徵、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優惠、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等政策。落實國家和我省出臺的重點羣體就業創業稅費優惠政策,對招用重點羣體就業的企業,經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實認定,符合條件的,在3年(36個月)內按照實際招用人數以每人每年7800元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參加失業保險1年以上的企業職工、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按照規定可申請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同一參保人1年內同一職業(工種)同一等級只能申請並享受1次技能提升補貼,不得與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就業補助資金支持的職業培訓補貼重複享受。每人每年享受補貼次數最多不超過3次,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繼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2022年底前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且當前處於正常繳費狀態,2022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於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5.5%的控制目標,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率不高於參保職工總數20%的,可申請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大型企業按照企業及其職工2022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返還;中小微企業、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按2022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60%返還。返還資金用於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有關支出。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鼓勵金融機構加大穩崗擴崗類信貸投放。支持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優化貸款審批流程,合理確定貸款額度,增加信用貸等支持,為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提供信貸支持。重點支持在我省登記註冊的吸納就業人數多、穩崗效果好且用工規範的實體經濟、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特別是民生關聯度高的養老、托育、家政、餐飲、外賣配送等行業企業。

增加市場化就業崗位。經營主體、社會組織(包括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招用畢業年度或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的16—24週歲青年,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按照每人2000元的標準給予用人單位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繼續實施縣級以下中小微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