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0月26日,河南省駐馬店遂平縣發佈《關於印發遂平縣規劃區內徵收補償房票安置實施意見的通知》和《關於房地產開發企業參與房票安置及報送“房源超市”房源的通知》。
據悉,《安置通知》顯示,遂平縣規劃區範圍內尚未啓動拆遷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項目和集體所有土地補償安置項目全面推行房票安置。被徵收人選擇房票安置的,安置補償權益按照相關規定計算後,由徵收人給予安置補償權益金額5%的獎勵,作為房票安置政策性獎勵,計入房票票面金額。被徵收人選擇房票安置的,一次性發放18個月的過渡費。
值得注意的是,實施房票安置後,新的房屋徵收補償和土地補償安置項目原則上不再建安置房。納入省保障性住房臺賬實物安置的除外。
而《關於房地產開發企業參與房票安置及報送“房源超市”房源的通知》明確了房地產開發企業參與房票安置准入條件,參與房票安置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具備合法有效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無不良誠信記錄;參與房票安置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在中心城區開發的房地產項目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第一期房源為現房,納入房票安置“房源超市”的現房,已在不動產登記部門進行首次登記且未銷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