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9月30日,金科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稱,控股股東重慶市金科投資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近期收到深交所下達的監管函。
觀點新媒體瞭解,監管函表示,金科控股存在違規行為。
監管函稱,金科股份2022年2月9日披露的《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顯示,金科控股、黃紅雲、廣東弘敏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紅星家居集團有限公司簽訂一致行動協議並生效,上述股東合計持有金科股份比例增加至29.3655%。
根據金科股份2022年8月20日、8月24日披露的《關於股東所持部分股份被強制平倉導致被動減持及部分股份解除質押的公告》,金科控股所持有的部分金科股份股票於8月16日至8月22日被強制平倉,減持數量合計5073.23萬股,佔金科股份總股本的0.95%,減持金額合計1.27億元。
但金科控股未能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第十三條的規定在首次減持金科股份股票的15個交易日前預先披露減持計劃,且未能按照《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2020年修訂)》第七十四條的規定,在收購完成後18個月內不轉讓所持有的金科股份股票。
監管函表示,上述行為違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22年修訂)》第1.4條、第3.4.1條、第3.4.12條和《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第十三條的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