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9月21日,深圳市科創委發佈4份文件,對深圳高新區創新平臺建設、科技金融服務提升、科技企業培育、品牌建設等方面的項目予以支持。這也是《深圳市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發展專項計劃管理辦法》正式出臺後首次啓動項目申請。

觀點新媒體獲悉,4份文件中對符合“20+8”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發展方向的科技企業以及引進該類企業的相關單位予以相應資助。其中,對上年度研發投入佔營收不低於5%、營收增速不低於20%的科技企業,每年按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市級財政資金給予支持。

對從深圳市外引入科技企業,經事前備案,實繳註冊資本在1億元-5億元(含),按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市級財政資金給予支持;實繳註冊資本在5億元-50億元,按照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市級財政資金給予支持;實繳註冊資本大於50億元,按照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市級財政資金給予支持。

同時,對於從深圳市外引進實繳註冊資本5億元以上的科技企業落戶深圳高新區作出重要貢獻的單位,每年也可獲得累計不超過100萬元市級財政資金支持。

據瞭解,申請資助的高成長企業和深圳市外引入科技企業的註冊地或實際經營地要求在深圳高新區,屬於“20+8”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發展方向。符合條件的單位按照所在園區,選擇對應園區管理機構申報系統在線填報。網上填報受理時間從9月20日至10月10日。

此外,在深圳高新區設立符合條件的概念驗證中心、中試基地、成果產業化基地等創新平臺也可獲得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的資助。

專項計劃對上年度投資深圳高新區種子期、初創期科技企業的投資機構,按照單個投資項目實際到位投資額的10%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市級財政資金支持。每年每家投資機構累計最高可獲不超過500萬元市級財政資金支持。對上年度獲得投資機構實際投資的種子期、初創期科技企業,按照實際到位投資額的10%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市級財政資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