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9月2日,海南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發佈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徵求意見稿)。

據觀點新媒體瞭解,通知指出,為深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工作要求,進一步發揮住房公積金解決繳存人住房問題的作用,切實保障繳存人住房剛性需求,實現自貿港職工住有所居,結合海南省工作實際,制定“一人購房全家幫”相關住房公積金互助使用政策。

“一人購房全家幫”業務是指在海南省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的購房人,在省內購買家庭首套自住住房,可以使用其配偶及直系親屬的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和對沖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

通知所指的直系親屬是指購房人及其配偶的父母或子女。購房人直系親屬家庭在海南省無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且住房不超過1套(2孩及以上家庭可放寬至2套),方可申請辦理直系親屬的購房提取和對沖還貸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