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8月1日,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發佈《關於印發促進房地產業平穩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通知》提出,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通過“共有產權”方式銷售商品房,購房人可以先期購買不低於50%的產權,剩餘產權繼續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持有,由購房人租賃使用,再按雙方合同約定購買剩餘產權。

商品房去化週期超過24個月的縣市、大理經開區,首套購房人在辦理不動產權登記後可按照所繳納契稅金額給予補貼或直接發放購房補貼等方式鼓勵購房,拉動住房消費,縮短去化週期。

《通知》稱,轄區內各商業銀行要按照“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要求,執行好貸款集中度管理、差別化住房信貸等金融政策,更好滿足購房者合理貸款需求。  

同時,加大住房公積金支持力度,房地產項目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後即可申請與住房公積金合作,取消項目形象進度要求,對符合條件的房地產項目貸款合作、符合條件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實現“兩個全覆蓋”。根據市場調節需要適時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及二套房首付比例。

與房地產開發項目協同配套建設的教育、醫療衛生、體育、養老等公共服務設施,要堅持“規劃引領,供地前置,同步設計,同步審批,同步建設,同步交付”原則,在房地產用地供應前提出配建及建成後資產移交和運營管理要求,並在土地出讓合同中予以明確,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後不得再向房地產項目開發企業提出附加配建要求。

《通知》要求,公開宣傳預售商品房價格的,宣傳價格不得低於樓盤表備案價的85%或高於115%,宣傳最低售價的房源套數不得低於樓盤表內待售套數的50%。    

《通知》還提到要高度重視洱海周邊停工、停批項目,壓實屬地管理責任,積極作為,依法依規加快處置進度,化解風險。洱海流域城市規劃區外原則上不再新增城鎮單一住宅用地供應;城市規劃區內除文旅康養配套、城市更新類項目外,謹慎新增城鎮單一住宅用地供應,存量用地主要用於商業、文化旅遊、康養、會展、科技創新等產業發展及公共服務項目,享受有關支持政策。